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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抽象类与接口,下列说法正确的有?

  • 优先选用接口,尽量少用抽象类
  • 抽象类可以被声明使用,接口不可以被声明使用
  • 抽象类和接口都不能被实例化。
  • 以上说法都不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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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个答案

个人想法:

答案:AC

解析:(借他人总结)

含有abstract修饰符的class即为抽象类,abstract类不能创建的实例对象。含有abstract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abstract

class,abstract class类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。abstract class

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

(Concrete)子类中实现,所以,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。如果的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,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abstract类型。

接口(interface)可以说成是抽象类的一种特例,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。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public

abstract类型,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public static final。

下面比较一下两者的语法区别:

1.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,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。

2.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,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

3.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,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,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。

4.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,protected和(默认类型,虽然

eclipse下不报错,但应该也不行),但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public类型的,并且默认即为public

abstract类型。

5.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,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

6. 抽象类和接口中都可以包含静态成员变量,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,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

static final类型,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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